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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停工!货车停运!企业停限产!30个地区集体预警!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9-24 19:14:50    文字:【】【】【

工地停工!货车停运!企业停限产!30个地区集体预警!

水泥人网 水泥人网 924

水泥人网消息:生态环境部昨日(23日)向媒体通报,自9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大气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大部分地区、河南全境、山东大部分地区以及江苏、安徽北部部分城市。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和各省级环境质量预报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2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总体扩散条件相对有利,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部分城市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自925日起至29日,区域受均压场和低气压控制,开始出现大范围静稳天气,太行山东侧-燕山南侧在半封闭地形影响下,近地面以弱偏南风主导,污染物容易在太行山前积累并由南向北传输,导致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出现4天重度污染过程。据目前资料研判,污染形势还有可能延续到10月初。

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各现场工作组,将重点督促各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河北省

水泥人网编辑昨日(23日)自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和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186号)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和秦皇岛市于924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各市可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实际,进一步强化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有关民生保障的除外)的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通知全文如下:

冀气领办〔201918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和秦皇岛市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秦皇岛、定州、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924日起,受地面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25日以后,地面湿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温影响,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和秦皇岛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和秦皇岛市于924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各市可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实际,进一步强化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有关民生保障的除外)的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自25日起,每日10时前,请各市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23

 邢台市橙色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

通知

根据气象、环保专家会商,受气压场减弱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开始转差,预计923-103日我市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9230时至103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到时根据气象条件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执行红色减排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减少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严格落实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②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继续执行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措施,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③面源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④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22
雄安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同期,山西省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的通知》是求9240:00起启动橙色预警。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生产线停止进料,直至停产。粉磨站、水泥制品生产线停产。建材行业:砖瓦、陶瓷、石灰制造行业破碎筛分工序停产,炉窑停止进料,直至停窑停产。采石、采砂行业:停产。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925日起,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较差,污染物缓慢积累,28日至101日,扩散条件维持不利,污染物进一步积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符合《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启动橙色预警,启动时间9240:00。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启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高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保障和方便患者就医。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48小时以上。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生产线停止进料,直至停产。粉磨站、水泥制品生产线停产。

建材行业:砖瓦、陶瓷、石灰制造行业破碎筛分工序停产,炉窑停止进料,直至停窑停产。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

耐火材料制造业:矿石破粉碎、筛分、搅拌工序停产;燃料为燃煤的企业停产;使用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未完成炉窑深度治理任务的停产。

涂料行业:配料、预混、分散、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及VOCs排放工序停产。

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木质家具、竹藤家具、金属家具和其他家具企业实施停产,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的木质家具、竹藤家具、金属家具和其他家具企业实施停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停产工序包括施胶、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VOCs排放工序。

有色化工行业:电解铝企业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碳素企业焙烧工序停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煅烧工序停产。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停产,燃煤电厂排放SO2低于20mg/m3;未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停产。

工业涂装行业: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采石、采砂行业:停产。

()扬尘控制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移动源控制措施

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2019922

山西空气质量预报情况:924日,高空气压梯度力小,海平面高低压交替,扩散条件转差,西北部地区(大同、朔州、吕梁)、中东部地区(太原、晋中、阳泉、忻州)和南部地区(临汾、长治、运城、晋城)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阳泉、太原、临汾、晋城等部分城市部分时段可达中度污染。925日,海平面均压场,地面静稳小凤,扩散条件不利,西北部地区(大同、朔州、吕梁)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PM10,中东部地区(太原、晋中、阳泉、忻州)和南部地区(临汾、长治、运城、晋城)环境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阳泉、太原、临汾、晋城等部分城市部分时段可达中度污染及以上。 

山东省

日前,山东省通知建议下属13市于22日前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925日至29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建议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13市于923日零时前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要求对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工地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应上述文件要求,山东省各市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文件,要求下属区域工业企业停限产。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925日至29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依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枣气综指〔201816),于2019922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19924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1、公众防护措施。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建议燃煤企业使用低硫煤。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按照“一厂一策”: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水泥生产线、水泥粉磨站、砖瓦企业等行业严格执行枣庄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和枣庄市经信、环保部门制定的错峰生产方案,非错峰生产期间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水泥生产线、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橡胶、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清扫保洁作业。严格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堆场物料装卸。城市建成区、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等停止使用。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或者建筑工地作业(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停止重型柴油货车运输(新能源汽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922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橙色)

根据国家和省预测分析结果,预计925日到103日我市将经历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污染过程,预计925日到103日我市将经历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污染过程,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922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9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导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按照2019年最新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加强矿山、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应急管控。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

()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渣土、砂石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低速货车停止运输。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参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港口码头停止易产生扬尘货种、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港口集输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三次吸扫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922

 

河南省

昨日(23日)河南省安阳市、焦作市继新乡市之后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辖区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关于启动焦作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的紧急通知

焦环攻坚办〔201920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分析,925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轮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和时段可能达到重度以上污染。根据全国重点区域联动管控要求和《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焦政办〔201893号,以下简称《预案》)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自201992312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时间暂定为10224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清单(暂定稿)已发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邮箱。

()工业源减排措施。

1.纳入9月初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重点企业,继续执行原管控措施,达不到红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的,按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2.未纳入9月初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暂定稿)的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

3.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4.钢铁、火电、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移动源管控要求,优先安排铁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重点用车企业在车辆出入口,安装具备车辆牌照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5.涉及服务于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军工项目的企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根据任务(订单)量确定需豁免停限产的生产量,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6.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严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

()移动源减排措施。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一般管控区域(蓝色区域)内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一般公务车停驶40%

()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各类建设工程一律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需连续施工的工序确实无法停工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含配套商砼企业、运输车辆等)。日常道路保洁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判确定的清扫时间及要求,增加清扫、机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做到路面清洁保湿避免扬尘,加密吸扫作业,保持路面清洁;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的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清理路面污染物,加强公路运输扬尘监督管理。

()其他管控措施。严禁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焚烧树叶、垃圾,严禁露天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处理设施严格达到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每日抽查率不得低于25个点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其中,各县()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各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中的任务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局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向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报告预警建议;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委做好重污染天气电力调度、保障实施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监督检查;负责督导、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普及知识的短信发送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辆限行、禁行、绕行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和国省道、高速公路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并督导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禁止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督导检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打击劣质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专项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的专项执法检查。市事管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烧烤、有资质的渣土车管理督导落实。市园林局负责绿化维护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黄河河务局负责黄河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将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五、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请各县()区政府于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5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于每日上午9时前通过邮件向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 人:马骏 董二康 联系电话:2990729 2990629电子邮箱:jzdqyj@163.com

2019923

此前河南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自2019923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其中,工业减排方面要求水泥、采石、矿粉、搅拌站、商砼企业、干粉砂浆等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通知全文如下: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预测预报和研判结果,近期我市风力较弱,湿度较高,高湿静稳天气特征显著,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累积明显,预计我市会经历连续的污染过程。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9923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铸造、水泥、采石、砖瓦窑、砌块砖、耐火材料、石膏板、陶瓷、碳素、原料药、农药、医药(涉中药提取)、石灰、钙粉、饲料级钙粉、矿粉、搅拌站、商砼企业、干粉砂浆、橡胶、塑料制品、印刷、纸制品加工、自备电厂、漆包线、玻璃制品、有色再生、机加工喷涂(包含家具行业的铁门)和油漆生产、木板板材生产(胶合板、木工板等,不含喷漆工艺)、木地板(原料为成品板)和家具(不含喷涂工序)、家具(含喷涂工艺)、饲料、淀粉、热镀锌、方便面、防水建材、铁丝生产、电解铅、氢氧化镍、线缆、泡沫和其他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环保部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发改部门根据省发改部门安排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新乡供电公司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低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辉县市、卫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督导本地矿山停止开采。

()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高新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限高装置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气攻坚办〔20171)要求,强化管控;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已审批过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钢筋捆扎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主要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其他措施。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每日抽查率不得低于25个点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预警启动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5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汇总,并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报市攻坚办。市攻坚办将对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及时启动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2019922

据目前水泥人网通讯员反馈显示,截止编辑发稿时止河北省11个市,山东省13个市以及河南省新乡、安阳、焦作市加上山西阳泉市共计30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涉及上述区域的水泥企业或将窑磨全停。将有数以千计的水泥企业在这场重污染天气来临后启动紧急停产限产措施。(来源:水泥人网)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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